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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时间:2022-06-29点击数:

一、学校和学院简介

长江大学于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获得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学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各类人才培养层次齐全。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农业、体育、工商管理、法律、护理、艺术、临床医学、风景园林、会计、兽医、社会工作、翻译、教育、生物与医药等1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

学校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

经济与管理学院设有5个教学单位,拥有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1个本科专业,经拥有4个省级重点学科平台和3个校级重点学科平台,建有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4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8人,教授20人,副教授57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75人;教师中有博士学位教师45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聘有1位彩虹学者、2位特聘教授,外聘教师39人。在校本科生3300余人,在校硕士研究生700余人,留学生30余人。

二、招生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办〔2013〕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招生专业如下:

(一)020200应用经济学(学术学位)

  020204金融学、020205产业经济学、020206国际贸易学。

(二)120200 工商管理(学术学位)

  120201会计学、120202企业管理、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三)120301 农林经济管理(学术学位)

三、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二)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三)在申请学位的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做出成绩。

四、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23年3月1日,申请人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考生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index.html)提出申请,在出现的界面中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查看申请流程,了解操作过程,在学位申请栏目下完成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如实填写)、提交学位申请等操作。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

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上旬,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接受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请关注我院网站相关通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2.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2)学位证查询结果或者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3)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与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纸质版照片(4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

五、课程学习与考试

申请人利用晚上和双休日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课程学习,根据相应人才培养方案设置有关课程,修读课程并通过考试,达到要求的学分。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的课程考核按照《长江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考核办法》执行,与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一致,考试由研究生院、学院和任课教师共同组织。

六、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事宜。具体安排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为准。

特别提醒: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注册为我校学员之日起,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五年,否则予以清退。同时,申请人必须在四年之内修完所申请专业同等学力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七、学位授予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相应的学术水平;

(二)按培养计划要求修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总学分;

(三)通过国家规定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三)以第一作者、“长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一般中文或外文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不含会议和增刊论文),论文内容是本人申请学位学习期间研究的主要内容;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其它形式科研成果,可以比照论文形式予以认定;

(四)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八、收费标准

学费总额30000元。学费分两个阶段缴纳,第一阶段18000元/人,学员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核缴纳学费;第二阶段12000元/人,学员需通过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后缴纳第二阶段学费。以上费用不包含教材费,学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学费缴纳方式:学员在“长江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上缴费,为保障学员个人权益不受损害,学费不得委托校外合作办学单位或第三方代为缴纳,如学员自行委托校外合作办学单位或第三方代缴学费,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员本人承担。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邮政编码:434023

联系电话:李老师(13886565678)、陈老师0716-8061178),谢老师0716-8060931

QQ群号码:614223778(长江大学经管学院2022年同等学力咨询)

信息发布平台:

  长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c.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http://jjglxy.yangtzeu.edu.cn/

我校及经济与管理学院以网站、电话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通告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经济与管理学院官网,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1:《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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