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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开放性课题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11-06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长江大学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的建设,鼓励广大教师深入研究长江经济带发展问题,更好地为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服务,经决定,公开招标有关“长东经济带”问题课题。现提出招标课题基本要求如下:

一、申报课题的主要研究方向与领域

项目申请人围绕以下四个主要研究方向与研究领域,自拟课题开展研究。

(一)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

1、长江经济带发展理论与政策

2、长江经济带发展宏观战略

3长江经济带发展具体举措

(二)长江经济带发展空间变化规律

1、长江经济带发展影响因素

2、长江经济带发展空间变化

(三)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1、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影响因素

2、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绩效测定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且近年来(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在本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积累和前期成果。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

具体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批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项目1项;

2、获得省部级奖励(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

3、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SSCISCI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4、研究报告获得荆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以上批示。

(二)已接受其他各类科研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申请者不得将其他已获批的项目申请书直接或稍作修改后申请本项目,一经发现,将做撤项处理。

(三)已申报报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开放性课题的,不能同时申长江大学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开放性课题。

(四)2018年申报获批长江大学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开放性课题的人员,以及申报2017年申报获批长江大学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开放性课题尚未完成约定任务的人员,本次不能申报。

三、资助标准及经费管理

一)招标课题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匿名评审,择优资助。

(二)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为1-2/项。前期资助60%,剩余40%留在结题通过后支付。

(三)资助经费的支出仅限于课题研究所需的论文发表、参加学术会议、调查研究、实验耗材、文献查询、购买图书等,不得将其转作他用。

四、结题要求

(一)获资助项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结题:

1、长江大学名义申报获批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项。

2、以项目申请人在CSSCI核心版(以发表当年为准)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1CSSCI期刊和2篇北大核心期刊。要求项目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研究生为第一作者,项目申请人为通讯作者)、 长江大学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为第一单位

3、获得省部级奖励(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

4、研究报告获得荆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以上批示。

(二)结题前须向招标课题领导小组提交《长江大学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院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结题。

(三)结题通过后拨付剩40%经费,用于课题后续研究。

(四)课题研究期限为202011---20211231。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题者,提出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可延期1年结题。

五、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经学院推荐,填写《长江大学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项目申请书》(附件)。

(二)招标课题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匿名评审,在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科研能力、 创新能力、学术积累和前期成果的基础上确定拟资助项目。

(三)获得资助的项目名单在经济学院网站进行为期 5天的公示,无异议后开始实施资助。

六、其他要求

请将填写好的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442634784@qq.com.

联系电话: 8060931。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125日截止。

附件:长江大学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开放性课题申请书

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

201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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