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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寒假放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1-12点击数:

院属各系(办):

根据长江大学《关于2022年元旦及寒假放假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2年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寒假放假时间

(一)全体学生、各系教师放假时间为202218-218日,219-20日报到注册,22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各系教师在完成好各自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休假;学生期末考试结束或完成要求的学习任务后,按主管部门要求即可有序放假离校。

(二)职工轮(休)假的时间为2022117-218日,219日(星期六)开始报到上班。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寒假安排和新学期开学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有关要求

(一)各系(办)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学校相关要求,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学校事业发展,做到两手抓、两不误,认真总结、主动谋划相关工作。各系要做好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收尾工作、制定新学期教学衔接方案、安排好假期相关工作;各行政管理办公室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在保证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和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实行假期轮休。

(二)寒假期间,各系(办)要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凭证出入校园;教职工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和学校要求,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外出要履行报备或审批手续。

(三)各系(办)在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特别要对实验室等重点和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寒假期间,各系(办)要特别重视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

(四)寒假期间,各系(办)要按要求妥善安排值班和应急值守,并确定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明确职责,确保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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