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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时间:2021-09-23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等有关文件和要求,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选拔、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深化信息公开,严守招生纪律,稳妥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接收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全面监督检查接收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接收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招生的学科专业和复试考生人数,按照单一或相近二级学科分组成立各学科复试小组,每个学科复试小组遴选不少于5名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专家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在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执行回避制度。

(四)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安排专人参与复试工作,履行监督职能。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接收推免专业

接收推免专业如下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硕/专硕

学习

方式

1

020200

应用经济学(含产业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

学硕

全日制

2

120200

工商管理(含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

学硕

全日制

3

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

学硕

全日制

4

125300

会计

专硕

全日制

 

(二)申请条件

1.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 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3. 学习成绩优秀,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考程序

1. 报考时间:20219-10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

2. 报考流程:

1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用户。

2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支付报名费等。

3学院审核报考信息。

4复试前,学校发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

5复试合格的,学校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待录取通知。

(四)复试时间及方式

1.本校获得推免资格、报考我校的学生复试时间928-929日,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2. 不在校的本校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求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返校审批,不能返校的由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可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3外校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报考我校,采用网络远程复试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基础学业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以上四种测试考查满分均为百分制。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以上种测试考查满分均为 100 分。复试具体内容分别如下:

1. 基础学业水平测试结合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参加学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外语能力测试:考察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 综合素质考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四、复试成绩

基础学业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察等4个部分的具体权重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基础学业水平测试×15%+专业综合能力测试×50%+外语能力成绩×15%+综合素质考察×2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

五、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学院根据复试成绩和本学院接收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情况(含录取类别)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六、考生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咨询电话:0716-8060931,联系邮箱:jgyjs@yangtzeu.edu.cn,地址: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楼534室

监督电话:0716-8061627,联系邮箱:347491719@qq.com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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