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我院2020级研究生将于2022年4月底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工作。为确保开题工作平稳有序规范进行,现将学位论文开题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
工商管理硕士(MBA):2022年4月27日
会计硕士(MPAcc):2022年4月28日
学硕、农业硕士:2022年4月29日
二、答辩形式
为保证答辩质量和答辩过程顺利开展,在满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本次开题答辩工作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三、答辩小组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四、答辩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答辩程序
1.学生以多媒体(PPT)形式进行汇报,不得找其他人替代,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者,由本人提出延缓答辩申请,经研究生院和学院同意后,可另行选择合适时间进行答辩,研究生进行答辩的时间不少于15分钟。汇报内容包括:
A、论文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B、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价;
C、本人的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标、内容、拟突破的难题或攻克的难关、论文的创新或特色、实验方案或写作计划等。
2.评议小组成员和参加旁听的研究生通过现场提问等方式,动态了解答辩研究生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及课题准备情况。
3.评议小组展开评议和指导。评议小组针对开题报告和开题答辩,围绕选题、研究目标、研究方法、研究方案、预期成果等展开评议,对能否转入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提出意见。评议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评议结果为“合格”的研究生方可进入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程序;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须延期答辩,延期后仍“不合格”的,视为不得通过学位论文开题,但研究生半年后可继续申请开题。
(二)注意事项
1.凡没有参加学位论文开题环节或开题答辩没有通过的研究生,按规定不得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学位办也将不接收其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已通过论文开题报告答辩的研究生,因某种原因改变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则需重新做开题报告答辩工作。
2.答辩完成后,需要修改的请于一周内将开题报告按照答辩委员会的意见进行修改,完成后将开题报告纸质版1份交到学院办公室,学硕、农硕交至文科楼534,MBA、MPAcc交至文科楼501,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3.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