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合并后,为了更好地推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系主任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农经系:系主任1名
经济与金融系:系主任1名
商贸系:系主任1名
管理系:系主任1名
会计系:系主任1名
二、任职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愿意从事教学科研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 具有奉献精神、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团结同志,坚持原则,为人正派。
4、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上允许干满一届(4年)。
三、选聘程序
1、 9月17日,起草实施方案,由学院党委及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
2、 9月18日-9月29日,民主推荐阶段。在各系部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对系主任候选人进行民主推荐,经学院党委及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 9月30日-10月10日,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阶段,成立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4、 10月11日,由学院党委及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人选。
5、 10月11日-10月18日,进行公示并完成选聘工作。
四、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樊 帆 徐 辉
成员:何蒲明 裴 潇 郭睦庚 陈 承 王中梅
五、相关要求
1、 各系党支部按照学院党委的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2、 在选聘期间,相关人员应严守组织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拉票,一经查实,取消任职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本方案由学院党委及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