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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科研团队中期检查的有关通知

作者:时间:2022-09-20点击数:

经管学院科研团队中期检查的有关通知

 

  经管学院5个科研团队自20215月成立以来,已历时一年半,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有关要求如下:

  1、按照模板(见附件2)要求填写有关科研成果,教学成果不得列入。无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院进行核实,如有异议,再进行确认。成果要求见(附件3)。

  2、成果填写要求:成果第一署名必须是团队负责人,或团队成员,或团队成员研究生;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或长江大学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或长江大学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第一署名单位为其他单位的不予认可。

  3、团队成员(见附件3)必须是申报时确认的成员,不得再另行增加,申报时没有确认的成员的相关成果不得列入。

  4、通过中期检查,或已达到团队培育期考核要求的,继续予以资助;没有达到中期考核要求的,暂停经费使用,20221215号前后,可以再申请补交相关科研成果,达到中期考核要求的,2023年上半年再拨付相关经费。

  5、提交的成果产出时间为202111至今。

  6、提交材料只需要提交(附件1)即可(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7、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927日。

 

  联系人:彭德春

  电 话:8062251

  邮 箱:285366483@qq.com

 

202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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