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额分配方式
根据《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关于做好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经济与管理学院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与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现将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届推免名额分配方案予以公布:
经济与管理2024届硕士研究生推免计划分配名额:23人。综合我院卓越计划、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并结合学院学科发展、本科专业及人数等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2024届推免名额如下:
专业 |
名额(个) |
候补名额 |
经济学 |
2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 |
|
农林经济管理 |
2 |
|
金融学 |
5 |
1 |
会计学 |
5 |
1 |
财务管理 |
2 |
1 |
市场营销 |
1 |
|
人力资源管理 |
1 |
1 |
物流管理 |
2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 |
1 |
二.排名方式
以专业为单位,依据推免名额,按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奖励分计算细则见《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
按照总额的120%(其中20%为候补人员)确定拟推免学生,候补专业名额:金融学专业1个候补名额,会计学专业1个候补名额,财务管理专业1个候补名额,人力资源管理专业1个候补名额,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1个候补名额。在审核、公示期间,若各专业拟推免学生不符合条件或自动放弃,则依据各专业候补入选的排名依次在对应专业递补,如没有递补专业的学生放弃了就按候补学生的综合排名来依次递补。
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