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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级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

作者:时间:2024-01-03点击数: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和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https://bks.yangtzeu.edu.cn/info/1042/2130.htm)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3级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院长、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教学办负责人、学工办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指导工作小组进行考核,同时负责处理转专业过程中学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陈承 樊帆

      成员:王华强 平先锋 林龙飞 刘玉成  盛艳燕 康玉梅 叶星 马晓娜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在各学院教学资源配置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学生转专业需求,同一学院内转专业一般不受指标限制。平级转专业分两次进行,分别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春季学期)开学初、二年级第一学期(秋季学期)开学初进行,学生在读期间只允许平级转一次专业。

      2. 实行以“学校统筹、学院为主、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工作方式。转专业工作由本科生院统筹安排,明确总体要求;学院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组织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学生根据实施方案自愿申请。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转专业申请对象、基本条件等均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转专业实施方案、接收转专业学生数量、时间安排及考核结果等及时向学生公布,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三、面试考核对象

      申请转入我院、通过转专业资格审核且大一上学期期间必修课平均绩点不低于2.0的学生。

四.转入接收计划


2023招生专业(类)名称

高考未改革省份招生科类

“3+1+2”模式省份  选科要求

“3+3”模式省份选科要求

招生类型

计划接收跨院转专业人数

是否接收院内转专业学生

首选科目

再选科目

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金融学(含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

文理兼收

物理或历史

不限

不限

普本

80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含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

文理兼收

物理或历史

不限

不限

普本

100


 

五、转入面试安排

      (一)面试程序和要求。

      1.自我介绍(3分钟)(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申请原因等)。

      2.评委提问(5分钟)(主要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3.评价方式。每小组5位评委,各评委结合面试情况评分,满分100分。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转入。

(二)面试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六、成绩汇总与上报

      按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的要求汇总学生总成绩,筛选出总成绩60分及以上的学生,再结合我院接收计划人数按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名单上报本科生院。

七、几点说明

      1.2023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相关要求及流程,以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为准。

      2.申请转入经管学院的学生要认真学习《长江大学2023级人才培养计划》,了解转入专业的课程设置、毕业要求,明确自己需要补修的课程,提前预判可能面临的学业压力。如果因为跨学科转专业等原因导致学习困难而不能顺利毕业,责任由本人承担,请学生慎重考虑。

      3.学生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转专业学生必需修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毕业时按转入专业审核毕业资格。

      4.本次转专业只针对2023级普通本科生平级转专业。

      5.其他未尽事宜,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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