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联系我们

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对简阳等5名本科生拟作退学处理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5-05-26 16:03:19阅读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长江大学普通本科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142号)第规定,对达到退学处理条件但拒绝办理退学手续多种方式均无法联系到本人本科生,现以公告方式送达拟退学处理告知书,公告7个工作日,于20256524时结束公告。在公告期内,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辩和书面陈述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到经济与管理学院(部)教学办;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辩和书面陈述者,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公告期满后,学院将按学校规定办理。

名单如下:

序号

学号

姓名

年级

专业

班级

退学处理原因

1

201904059

简阳

2020

金融学

金融12001班

开学后两周内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2

202005035

高朋剑

2020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贸12003

开学后两周内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3

201404008

董艳香

2015

经济学

经济11502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4

201504105

熊威

2015

经济学

经济11502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5

201404574

章玉

2016

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11602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1号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办(文科楼517办公室),联系人:涂老师,联系电话:0716-8060895.

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