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1〕42号)第五十一条规定,对达到退学处理条件但拒绝办理退学手续或多种方式均无法联系到本人的本科生,现以公告方式送达拟退学处理告知书,公告7个工作日,于2025年6月5日24时结束公告。在公告期内,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辩和书面陈述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到经济与管理学院(部)教学办;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辩和书面陈述者,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公告期满后,学院将按学校规定办理。
名单如下: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年级 |
专业 |
班级 |
拟退学处理原因 |
1 |
201904059 |
简阳 |
2020 |
金融学 |
金融12001班 |
开学后两周内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
2 |
202005035 |
高朋剑 |
202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国贸12003班 |
开学后两周内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
3 |
201404008 |
董艳香 |
2015 |
经济学 |
经济11502班 |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
4 |
201504105 |
熊威 |
2015 |
经济学 |
经济11502班 |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
5 |
201404574 |
章玉 |
2016 |
人力资源管理 |
人力11602班 |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1号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办(文科楼517办公室),联系人:涂老师,联系电话:0716-8060895.
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