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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9-03 22:36:54阅读次数:

根据《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长大校发 〔20259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推荐 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和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  承、李喜成

组员:王华强、裴潇、平先锋、何蒲明、刘松

纪检委员:平先锋

2、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等。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华强

组员:刘玉成、康玉梅、盛艳燕、林龙飞

秘书涂雷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办,具体负责推荐组织工作。

二、推荐对象

经济与管理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2026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三、推荐类型、条件和考核标准

具体按《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四、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关申请表格(附件1),按时提交申请表及审定后的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学院教学办文科大楼517,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学生进学院推免工作QQ群,(群号:1022939323,进群备注专业、班级、姓名)。

2、2025年9月10日前,学院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和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推免生组织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的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2025年9月11日前,制定学院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明确各专业候补名额),报本科生院审核后,在本院(部)网站公布。

4、2025年9月12日-13日,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以专业(卓越班、职本不单独排名)为单位进行综合成绩排序公示(2天)。并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名单按要求报本科生院。

5、2025年9月14日—16日,学院(部)根据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和名额分配方案,依据学生的综合排名,分专业按推免生名额的120%(其中20%为候补人员)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要求报本科生院。

五、相关说明

1、排名要求。按专业(卓越班、职本不单独排名)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学业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如学业成绩又相同时,以四级成绩高低排名推荐)。

2、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学业成绩以学生必修课的首次加权平均成绩为准。

3、诚实守信。学生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否则学校将有关失信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档案。

4、在审核、公示期间,若拟推荐推免生不符合条件或自动放弃,则依据候补人选的排名由候补人选依次递补。

六、推免生奖励分认定部门联系一览表



保研学生论文请提供:

SCI的文章:论文全文,检索报告或WEB OF SCIENCE核心合集查询的截图、以及微信公众号(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分区表查询的分区证明);

中文文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所有论文需提供文章所有作者学历、职称等情况说明(在读的学生请提供学号、大几(研几)即可)加盖学院公章,如有老师指导的文章请提供指导说明,且指导老师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七、咨询、反馈与监督渠道

1、在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向学院咨询。

学院咨询电话:0716-8060895;邮箱:11749089@qq.com

2、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请向学院反馈。

纪检委员电话:0716-8062258;邮箱:540025942@qq.com

八、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请查看本科生院《关于做好推荐 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https://bks.yangtzeu.edu.cn/info/1042/3856.htm)。 

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