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2027届本科毕业生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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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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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江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长大校发〔2026〕134号)、《长江大学本科生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试行)》(长大本发〔2026〕7号)和《关于做好202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7届本科毕业生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长大本发〔2026〕7号规定的学科竞赛成果、科研创新项目成果、学术论文或知识产权成果、创业实践成果四类成果之一,且成果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学生本人独立完成或在团队中承担核心工作,可向学院申请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具体条件、替代报告及查重要求按长大本发〔2026〕7号执行。
二、办理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长江大学本科生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向学院(部)提交申请表、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替代报告、查重报告等材料。申请表、成果复印件、替代报告、查重报告等材料需一式两份。
2.学院审核答辩。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公示、评审答辩和结果公示,将相关材料报本科生院。
3.学校审定。本科生院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学生获得毕业论文(设计)相应学分。
三、材料报送
各学生于2026年11月20日11:30前将材料送交至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楼517室(教学办)。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涂老师,0716-8060895。
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年11月2日

